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四个
清单分解表
序号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干部例会学习计划;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3.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 1.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按照红寺堡区普法工作安排,在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12·4” 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 普法学习宣传;3.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 | 1.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积极参与宪法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3.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 1.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单位支委会、党员大会、局务会等学习的重点内容。2.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3.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将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 | 1.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及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廉政教育警示周”活动。2.将重要党内法规列内容纳入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在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组织执法人员现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利用日常业务办理、执法检查对企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按要求及时报送法治信息;3.将“谁服务 谁普法”的责任得到落实,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 | 执法大队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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