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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公告
时间:2024-08-22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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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红寺堡区司法局印发《红寺堡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台账》的要求,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单位行政处罚事项职权执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调整修改部分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现将本单位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调整修改部分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2〕1号)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4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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