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新闻出版、电影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新闻出版局 填报人:马素婷 联系电话:0953-5098322
序号 | 职权 名称 | 子项 名称 | 执法类别 | 实施部门 | 职权依据 | 行使 层级 | 行使内容 | 备注 |
1 | 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等活动的行政强制 | 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 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等活动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新闻出版局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2020 年国务院令第 732 号修订) 第七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县级 | 负责对本辖区内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 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等活动的行政强制。 | |
2 | 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 法》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强制 | 对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 法》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强 制 | 行政强制 | 新闻出版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4 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 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 县级 | 负责本辖区内有证据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