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全面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安排》,牢牢抓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会前学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交流研讨1次,专题讲法10次,大力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构建学法用法新格局,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改革服务举措,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一是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转企”转型培育等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加快清退“失联”、“僵尸”市场主体。2024年分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7693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195户,“个转企”11户,引导辖区经营户申报吴忠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6户,办理一业一证182户,企业年报率98.56%,吊销经营主体51户,共办结各类“高效办成一件事”1147件。二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组织红寺堡区31家单位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和自查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抽查政府办文件18份,部门及乡镇文件6份,发现存疑文件4份并对起草说明、定稿文件及内部审查资料等详细说明。开展红寺堡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三是推进信用监管。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和“双公示”工作,强化信用约束措施,完善信用监管机制。2024年开展信用承诺共1182户,帮助52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2581家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类评定。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宣传品600份。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盐池滩羊”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非正常专利核查处置16件,指导3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规范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依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检查市场主体128余家,受理商标侵权类投诉5件,查办案件5起,收缴罚没款0.5万元。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红寺堡区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红寺堡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覆盖22个部门,启动任务137项,已完成任务数137项,抽取检查人员5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697户,公示率100%。
(二)深化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筑牢市场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药安办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国创”推进会、联席会议3次,制作宣传墙(栏)260块,发布宣传视频120余条,更换桌签1.5万余个、张贴宣传告知1.5万余份;制作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专题视频3期,开设2个食品宣传栏目,累计发布食品相关信息200余条。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肉类产品、校外托管机构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7600余家次。实现77家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26家大宗食材供应商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公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88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776批次,查办食品类案件23起,罚没款19.5万元。二是强化“两品一械”使用安全。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3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发现风险隐患36条,完成“两品一械”抽检任务28批次。实现102家零售药店均纳入“阳光药店”管理系统,评价上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522条,查办案件5件,收缴罚没款4.5万元。开展“3·15”“打脸”化妆品、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4个,查办案件4起,罚没款1.6万元。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压力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电梯、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家次,检查设备110台(套),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查办案件3起,收缴罚没款7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决策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完善《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会议议事规则》《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局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案件核审,2024年我局共核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2件,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6次,在案件核审过程中发现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不恰当、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与办案机构沟通,及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录入行政处罚信息66条,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100%。二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实施强制措施、送达等重点环节执法程序,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案卷115卷。三是开展柔性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治理“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标准,2024年分局对41起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减轻、从轻处罚,助力市场主体发展。2024年分局1起案件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评为典型案例,1起案件选入吴忠市典型案例选编。四是强化司法监督、行刑衔接制度。2024年分局向公安移送食品领域违法线索1条,接收检察建议3件,均落实回复。五是加强作风整顿建设,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市场监管行风建设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百日大练兵”暨作风纪律整顿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在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四方面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目标任务,拓宽行风监督和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行风建设共治共建,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质效,分局设置8个行风观测点,聘请10位行风监督员,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八个严禁”“十个不得”,切实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五)依法有效化解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分局被提起行政复议30起,行政诉讼2起,分局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进行分析讨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履行法院裁定判决,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积极办理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处理消费投诉,2024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943件,办结1943件,办结率100%。
(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履行市场监管领域普法责任。制定《2024年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契机,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监管动态、消费警示、典型案件通报等信息150条。二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和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为依托,在编干部每人每年参加网络学习不低于2265分钟,参加市场监管业务培训不低于50学时,开展业务讲法10次,参加人数4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执法力量仍然薄弱。主要原因在于我区经营户分布范围广、数量多,专业执法人员少、监管难度大,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执法力量无法满足现行执法需求。二是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在执法知识学习方面不全面,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刀切”现象。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主要以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处理行政复议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力有待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由分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改革,把市场监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许可服务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行全程网办、证照联办服务,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环节更少、周期更短、流程更优、成本更低的登记服务。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落实好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着力守护安全底线。紧盯重点领域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燃气器具等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加强煤炭质量、儿童用品、成品油等重点商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筑牢“三品一特”安全防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积极开展专题学法,制定分局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带头开展专题讲法,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将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程度,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能。围绕普法工作部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体系,书写法治建设新篇章,做出更大的市场监管贡献。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