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及吴忠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遵法守法的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周一集中学习会议中,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认真抓好“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示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13次。
(二)完善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体系逐步规范。一是修改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前期划转行政处罚事项254项,2022年对照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梳理更新细化执法事项295项,2023年11月根据《红寺堡区乡镇(街道)赋权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规发〔2023〕2号)精神,非法放牧、非法占用土地、占道经营等21项行政执法事项赋权乡镇(街道),2024年重新对295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减去删减执法事项6项和下放乡镇(街道)执法事项21项后,现有执法事项268项。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两个工作机制,推动综合执法与行政执法权力移交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24年开展联合执法170余次,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案件信息共享相关函49份。对接人民法院,对逾期未履行案件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非诉执行申请,完成5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起,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三是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制”,局内重要事项、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召开党组会21次。严格落实文件校审签发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全面梳理我局成立以来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723份,现行有效的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涉企数0,罚款数0),政策性文件0份(涉企数0,非涉企数0)。四是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100%。继续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决策和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吸纳专业意见,持续提升了行政执法案件质效。及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权利及救济途径,有效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实行一案一卷,确保已完成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立卷、归档符合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全年组织召开听证会3次,组织开展案卷评查12次,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13次46起,顾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案卷评查通报12次,行政诉讼案件3起,全年办结案件70起,协助乡镇(街道)办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75起。
(三)强化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制定2024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方案和2024年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每周集中学习、每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综合执法权力清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执法案例。2024年共组织分批次学习培训7场次,培训人员360余人次,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4场次。根据《红寺堡区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精神,组织我局所有正式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制教育网的培训工作,4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局班子成员适时面对面与执法人员、协管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年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素质练兵。分3批次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军训大练兵活动,通过对执法人员整理着装、立正、稍息、跨立、齐步走、跑步走、敬礼、停止间转法等进行训练,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树立综合执法良好形象。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履职、规范着装、佩戴标志标识、仪容仪表、执法装备佩戴及使用、执法车辆、内务等方面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对各队、室(中心)共督查20余次。
(四)加强案件评审,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及时主动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2024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出庭率达100%。二是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实行全覆盖。对案件办理实时追踪,确保案件线索按时进行办理。严格落实《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落实综合执法队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把关制,对拟上会案件,层层把关,会前四级审核人员对案件一一审核,并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确保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有效提升综合执法质量和案件办理水平。三是每月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工作。从执法主体资格、证据事实、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对本月办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全年共组织案卷评查12期70起,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查和通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
(五)持续深化改革,行政职能依法履行。一是强化执法为民服务担当。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开设投诉举报热线、落实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等举措推进群众信访诉求依法有效解决。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办结信访案件4起,受理办结“12435”热线投诉举报585起,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8%。二是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公开率100%。三是更新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完善42名持证执法人员信息。对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组织完成了2024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共有2人参加执法证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我局现持有执法证人员42人,持证率100%,有效落实两人以上“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定。积极落实“721”工作法,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执法队伍,大幅提升了精细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六)加大普法宣传,持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边执法边普法,通过执法现场及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与行政相对人互动沟通,宣传讲解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养成平时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我局政策法规室负责人被评为2024年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二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落实自治区及吴忠市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发布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多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以案释法,推动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依托1月25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5月8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5月26日“爱路护路宣传日”、“12.2日—12.7日宪法宣传周”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综合执法队通过在各自辖区乡镇集市化身“普法志愿者”现身说法,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及宣传礼品,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各类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品2000余份、宣传彩页3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并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和工作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立足于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对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班子成员和各队室责任,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四是坚持会前学法,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我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执法工作融会贯通,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年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集中学习13次,理论学习成效不断深化。五是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普法方式方法不够创新,手段单一,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二是法制系统培训少,我局执法人员参加的机会较少,系统性法律知识培训不足。三是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创新,执法改革见质见效。一是紧盯问题导向,强化执法协作。针对“老大难”问题,建立配合协同机制,确保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协调司法局对赋权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进行综合评估,适时进行调整;对其他各行业部门尚未移交的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相适宜、简便易行的公共管理、城镇管理、社会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移交,进一步理顺执法事项,理清执法边界。二是紧盯效果导向,提升执法质效。对照综合执法改革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协调多方力量,结合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总结推广综合执法改革经验,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现执法力度和温度的同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紧盯目标导向,培养执法人才。积极创新探索,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业务骨干组建法制审核人才库,全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重大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效降低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效、权威的法律顾问和技术支撑。
(二)强素质,队伍建设行稳行远。一是始终如一坚持规范引领。围绕红色根脉强基,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提档升级、队伍建设更扎实。加强队伍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两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服务作用,协调公检法司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指导和工作支持,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激活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新动能,保证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二是持之以恒狠抓监督管理。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前对接在建重大建设项目,主动提供执法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加强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发挥纪律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局规章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打造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三是常抓不懈提升执法形象。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锤炼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铁军风采;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协作能力,凝聚工作力量。
(三)严执法,案件办理落地落细。加强和各单位、乡镇(街道)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移送衔接;加强对北部草原等重点河道、矿产资源富集区等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借助数字化系统监控,有力打击盗采砂石资源、毁林毁草等行政违法行为,保护绿水青山;加强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对破坏耕地影响种植条件等行政违法行为快速办理、从严查处,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严格落实《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对案件层层把关,会前四级审核人员对案件一一审核,实现执法案件无缝隙审核,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