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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20 来源:红寺堡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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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寺堡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法治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理财能力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为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党领导财政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局党组带头弘扬学法用法“主旋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4年,局党组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法律法规2,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0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2次。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及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推动了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执法大数据在政府决策、行政管理、优化服务、监督权力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落实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梳理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定期组织局机关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切实加强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财政局不断完善并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方和圆(吴忠)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为财政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依法维护财政局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废止文件1件。制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文件精神,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直达资金收支均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民生诉求等案件共1宗,办结1宗,行政处罚3家供应商,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我区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抽取3家行政事业单位,3家企业,3家社团组织和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凭证、会计记账方法等一一核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抽取12家辖区备案通过的代理记账企业进行业务合规性等检查,提升辖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水平和合规性意识。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深入执行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遵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据财政普法职责,制定年度财政普法工作计划,确保财政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三会一课”,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完善干部日常学法制度,鼓励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度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传播法律法规,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牢抓实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制定《红寺堡区财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切实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财工作列入财政工作议事日程。聚焦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目标,紧盯全区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法治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三是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发挥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法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扎实,与财政工作的融合度不高,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及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法治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还未能全面有效,需通过创新方式提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法治工作队伍亟需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财政系统执法人员在法律和经济等知识储备方面面临更高要求。然而,目前尚未配置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治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导致法治工作推进较为缓慢,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加强。在普法工作中阶段性的活动较多,而阵地化、经常性的宣传较少,普法宣传的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

(三)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以及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实践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利用线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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