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委、区政府:
2024年,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我区林草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首责推进林草法治建设。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视为全局工作的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即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谋划、强力推动以及严格督促。同时,明确其他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分工,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率先垂范,注重学习教育,带头钻研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其精髓要义,同时对宪法以及各类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持续学习,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支撑。三是狠抓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紧密结合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涵盖行政执法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推动法治实践,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党政主要责任人亲自把关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党政主要责任人积极配合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法治建设问题。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一是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天然林、公益林的保护管理。通过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利用“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调动乡、村两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798人,累计巡林巡草7.1万余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180起,办理2起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16起,清理2.6万亩林下可燃物,制作警示牌70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加强草原监管,依据《草原法》《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法规,落实草原禁牧等工作。强化禁牧封育工作力度,开展禁牧巡查督查1960余次,下发通报11期,督办单21期,现场督办300余次,拆除羊圈210处,查处偷牧案件560起,罚款21.61万元,开展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实施有害生物防治任务,设置林草有害生物监测点158个,监测面积65.74万亩,监测覆盖率达100%;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27万亩,完成外来物种入侵普查958.9亩,落实鼠虫害防治面积12万亩;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全年救助野生鸟兽11只,破获非法采捕“条纹正钳蝎”4起,收缴非法捕捉蝎子6.8公斤,破获3起非法捕猎案件。同时,通过自然资源监管平台、地面核查等手段,对草原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文件管理,对涉及林业和草原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发文732个。其中,涉及各类企业文件84个(均为林草地审批),不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的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林草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三是推进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依法依规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024年,完成造林面积1.87万亩,通过加强造林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保障了造林绿化任务的顺利完成;积极推动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从项目立项、实施到验收,全程依法进行管理,有效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2期,培训人员60余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林草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会前学法21次、中心组学习9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32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持有执法资格证人员达到9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全面完成冰草沟国家挂牌督办案件销号,长椽子、新圈梁国家督办案件验收通过;办结涉及草原违法案件11件,向纪委移交线索10条,系统举证图斑361个,审核通过217个;整改完成黄河警示教育片反馈问题1个、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个和林草领域专项行动问题16个;整改销号问题1241个,进一步增强规范使用林草湿荒资源意识;加强林草用地要素保障,实行林草湿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依法高效审核报批林草地69项0.55万亩,完成新能源产业发展42万亩林草用地保障规划;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调查、处罚等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十公示系统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答辩、举证等义务。二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2024年我局共接到信访件3件,针对每一件信访案件深入调查、严谨处理,在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范围内高效办理这3件案件,切实做到了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林草相关领域的正常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但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和一些林草企业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在林草行政执法过程中,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还不够紧密,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行动较少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三是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仍需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对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法治工作队伍人员较少,且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运用新兴技术开展法治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示范带头。主要领导持续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使依法行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提升执法基本素养。做到执法有据,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必要要素,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公示栏、政府专题页面等平台进行执法信息公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执法政策的广泛宣传。
(四)提升行政管理服务。2025年我局将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服务,加大行政审批许可监管检查,严格规范行政许可限办时限,合法合规开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