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
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一是落实政策,应整尽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自治区衔接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集中统筹安排使用。在“应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打破原有专项资金界限、行业界限,把来源不同的各类涉农资金由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进行统筹安排。二是规划引领,精准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精准落实到乡(镇)、村,将产业发展作为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分类推进,统筹兼顾。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任务和脱贫村、非贫困村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推动均衡发展。
(三)目标任务。一是结合“四查四补”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全区64个行政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水利、交通等公共服务水平,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通过实施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高脱贫人口经济收入,配齐社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一)资金范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指导部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及返还资金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补助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林业优势特色产业资金。
(二)资金规模。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568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共规划项目58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5个,投入资金5580.66万元乡;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22个,投入资金2953.74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投入资金33.6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建设任务
(一)产业发展任务
1.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4.64万元,对红寺堡区所有贷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按照最高5万元额度给予全额贴息。(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2.鲁家窑水源地及引渠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26万元,用于鲁家窑水源地土地平整、滴灌带铺设和道路硬化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3.阳光助残小康计划,计划投入资金54万元,用于扶持扶持270户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家庭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手工业、电子商务和居住生活生存条件的改善,每个扶持户按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残联)
4.红寺堡区2021年黄花菜产业园屋面改造及大门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新建门房60平米、电动伸缩门、屋面改造维修、电子监控设备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红寺堡区2021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组建红寺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药废弃物、统防统治、畜牧兽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红寺堡区涉农企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对涉农企业、合作社在发展葡萄、肉牛(羊)、黄花菜等主导产业方面,对反租倒包、订单收购、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和稳定务工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给予一定扶持。(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1万吨黄花菜速冻鲜菜干菜加工及销售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建设1万平米的低温库(政府按照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资金)和鲜菜收购、加工、包装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2021年红寺堡区高效节水维修及滴管带配套工程,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对各乡镇高效节水片区滴管设施维修或更换,G344线路周边2000亩种植基地喷灌改成滴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9.红寺堡区黄花菜购销一体化(水暖电安装)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1.04万元,在弘德园区对黄花菜购销一体化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室内外水暖电进行改造,通风排烟、消防改造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0.红寺堡区黄花菜购销一体化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05.07万元,对黄花菜产业园进行维修改造,建设锅炉房117平方米、地磅80吨、采购车间冷凝管支架、冷库钢制货架(1600件)及锅炉等进行安装。(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1.红寺堡区黄花菜产业园车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1.88万元,用于黄花菜一体化项目生产车间进行维修、购置安装升降平台、登车桥、冷库垫底板、塑料筐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2.红寺堡区黄花菜大数据交易中心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92.96万元,新建道路802.97米,平整场地35200平方米。(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3.红寺堡区特色种植补助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00万元,对村级合作社社员种植黄花菜、葡萄、枸杞等面积1亩以上的,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给予枸杞和黄花菜200元/亩补助,葡萄给予400元/亩补助。(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五乡镇)
14.红寺堡区草畜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50万元,一是对养殖产业合作社社员饲养基础母牛每生产1头犊牛给予500元补助;二是对养殖产业合作社社员舍饲养肉牛滩羊为主的基础母牛3头以上、基础母羊20只以上,按照存栏量分别给予母牛每头200元、母羊每只50元饲草料补助;三是以乡镇为单位,鼓励引导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单独或联合“出村入园”,园区稳定存栏牛在500头或羊5000只以上的,给予牛每头500元、羊每只100元饲草料补助;四是对养殖产业合作社社员养殖2头以上能繁母猪,按照存栏量每头给予500元饲料补助;五是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新建圈棚80-120平方米每座补贴3000元,120平方米以上每座补贴5000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五乡镇)
15.红寺堡区适度流转土地补助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53.59万元,对涉农企业、合作社适度流转土地5万亩从事主导产业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期限1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五乡镇)
16.红寺堡镇弘德村蓄水池维修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维修加固弘德村蓄水池2座,重建进水建筑物1座,更换管道长65米。(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17.太阳山镇买河沟、周圈沟水毁维修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维修太阳山镇买河沟、周圈沟等沟道单侧长4.394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水务局)
18.潘河村田间排水沟道治理工程,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用于潘河村砌护沟道总长396米,翻建管道700米,翻建桥涵2座,维修桥涵1座。(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19.大河村盐碱地骨干排水提升整治工程,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用于大河村治理沟道4.44公里,新建生产桥2座,翻建生产桥7座,改造尾水1座,恢复砂砾石1.26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0.麻黄沟村盐碱地骨干排水提升整治工程,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用于麻黄沟村疏浚沟道2.65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1.甜水河村盐碱地骨干排水整治工程,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用于甜水河村治理整治排水沟0.7公里,疏浚沟道5.53公里,翻建涵洞1座。(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2.新庄集、新圈支干渠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对新庄集、新圈范围内维修改造泵站15座,蓄水池5座,水管所1座,维修支干渠6条,共计35处,配套维修渠道建筑物35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3.新庄集乡兰圈子沟、大河乡、四个圈沟、洪沟水毁维修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对兰圈子沟、四个圈沟、洪沟等地沟道维修加固沟道单侧长4401米,维修加固沟底2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4.2020年红寺堡区河水村高效节水提升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2.53万元,用于河水村提升改造高效节水面积1400亩。(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5.2020年红寺堡区支干渠渡槽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47.8万元,用于维修新圈、新庄集支干渠51处渡槽,40支等渠道维修、高口支干渠生产桥、马渠退水。(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6.大河乡石炭沟村盐碱地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投入资金41.27万元,用于治理盐碱地1400亩。(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27.中烟“飞地”养殖园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8万元,用于硬化养殖园区道路0.42公里和改造提升附属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28.红寺堡镇东源村养殖场维修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5.5万元,对圈棚改造提升。(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29.红寺堡镇同原村大拱棚加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1.6万元,用于加固维修430座大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30.红寺堡镇光彩村枸杞晾晒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3.9万元,在光彩村硬化晾晒场1500平米、新建烘干房维护房、烘干房、冷库等附属设施工程。(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31.太阳山镇田原村黄花菜晾晒场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修建黄花菜晾晒场、分拣车间、烘干房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32.石炭沟村黄花菜烘干房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88万元,用于场地硬化、配备供电设施等。(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33.新庄集乡林带渠道翻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翻建柳树台、菊花台等村林带渠道6公里、安装过路管涵2个。(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34.水套沟沟道水毁维修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维修水套沟沟道水毁段。(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35.罗山大道永新段沟渠改造工程,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对罗山大道永新段沟渠进行改造。(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二)乡村建设行动。
1.红寺堡区兰陈路至富康组公路,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新建2.03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
2.红寺堡区团结村病害路处置,计划投入资金120.25万元,新建1.122公里水泥混凝土公路。(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
3.洪沟滩村至南部供水新庄集水厂硬化路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97万元,新建村组连接硬化路3.31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4.洪沟滩村至红川养殖园区硬化路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61万元,新建村组连接硬化路2.548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5.永新村至沙泉村连接线,计划投入资金181万元,新建村组连接硬化路2.223公里。(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6.柳泉村至柳城路连接线道路硬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6万元,用于新建2.98公里硬化路和配套附属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7.太阳山镇田原等铁路涵洞内涝排水治理工程,计划投入资金94.49万元,用于新建排水沟0.25千米。(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水务局)
8.红寺堡镇玉池村道路改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改建村组道路6.0888公里及配套工程。(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9.红寺堡镇村庄内涝治理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对红寺堡镇内涝严重的行政村配套排洪防洪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10.红寺堡区推行红三、四干渠长制整治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对长10公里的红三、四干渠进行整治和管护。(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11.太阳山镇村庄内涝治理项目,计划资金40万元,对太阳山镇内涝严重的行政村配套排洪防洪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12.大河乡村庄内涝治理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对大河乡辖区内涝严重的行政村配套排洪防洪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13.柳泉乡村庄内涝治理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对柳泉乡内涝严重的行政村配套排洪防洪设施。(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柳泉乡)
14.红寺堡镇兴旺等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15个行政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15.太阳山镇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20万元,用于11个行政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16.周新村宽幅林带渠道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用于周新村宽幅林带铺设U40渠道4公里、安装闸门30个、建设生产桥10座。(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17.新庄集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计划资金320万元,对16个村按照“三清一改”要求,对各行政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18.新庄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以特色产业为基础,整合各乡镇、部门资金。融合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要素于一体化系统工程,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农田建设等内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3个,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验收合格后每个村以奖代补100万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19.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新集村、红川村生态绿化提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4万元,用于生态补值、林木抚育修剪、灌溉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覆盖面积2522.5亩。(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20.大河乡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以特色产业为基础,整合各乡镇、部门资金。融合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要素于一体化系统工程,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农田建设等内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3个,整合其他项目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验收合格后每个村以奖代补100万元。(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大河乡)
21.柳泉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80万元,对9个行政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责任单位:柳泉乡)
22.柳泉乡红塔村未利用荒地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用于林带整修、道路硬化、渠道砌护等。(完成时限:2021年 责任单位:柳泉乡)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建设任务
1.红寺堡区2021年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3.6万元,对红寺堡区范围内脱贫户、边缘户中,发生危房情况,即增即改。(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
四、方案实施
(一)部门职责。一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总责,审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解决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工作,编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乡村振兴局及发改局负责脱贫规划编制指导、汇总,项目论证和项目库建设,参与项目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四是财政局负责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和资金管理,配合实施单位参与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五是审计局要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六是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制,负责项目申报、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评。七是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脱贫规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审核,做好涉农项目公示、公告、宣传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一是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对所有项目建档立卡,实行专人管理。二是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建立资金台账,依托中央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实施项目跟踪问效管理机制。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抽查等多种方法,重点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申报、立项、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行和完善专家评审制、公示公告制等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实现资金分配有理有据、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杜绝涉农资金无序、重复申报。四是实施项目纳入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为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涉农单位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带动效果明显,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做法;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五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宣传制度。相关涉农部门应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在区、乡、村三级通过各种方式分事前、事中、事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红寺堡区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