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党办综〔2021〕59号)文件要求,经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反馈。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953-5089929
附件: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4日
根据《红寺堡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红党办综〔2021〕59号)文件要求,经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反馈。
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953-5089929
附件: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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