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水权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建立完善的用水权制度,强化水资源有价、有偿使用,有效推动用水权商品化,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和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红寺堡区实际,水务局牵头起草了《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3年9月1日前以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红寺堡区水务局。
联系人:马思文
电话及传真:0953-5090459
通信地址:红寺堡区政府综合楼水务局309室
附件:1.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的起草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ng
附件2关于《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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