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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区委 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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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向生态环境分局反馈了4个方面10类27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5项,剩余2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和红寺堡区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针对“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会、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开展交流研讨,努力提升学习效果,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经常,落在实处。截至目前,组织干部理论学习会23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大会5次、局务会议6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利用“三会一课”、干部理论学习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交流研讨6次,组织开展宣讲活动1次,不断提升学习成效。

(2)针对“贯彻落实推进环境污染大气治理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红寺堡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红寺堡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紧盯冬春季、夏季等重点时间节点大气污染攻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执法巡查,督促城区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管控措施,现场下发整改单8份,印发督查通报2期。积极应对沙尘天气,及时预警调度污染天气,印发调度通知、提醒函等19期。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7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6辆。二是联合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召开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专题培训会,要求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备,做到规范排污。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5处地块完成土壤污染调查,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置审查”。

(3)针对“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整改任务分工清单》《2024年红寺堡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锚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召开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人专班,紧盯时间节点,对各类指标数据及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保证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规范填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考核工作,争取更好成绩。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能有差距。

(4)针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党支部会、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会必学篇目,开展集中学习6次,撰写心得体会22篇。组织开展红寺堡区生态环境领域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1次,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企业等共同学习。建立任务清单,围绕全会确定的“111369”指导思想和“1+4”系列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梳理了我分局牵头任务107项,配合任务122项。建立职责清单,明确了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407项。二是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废旧电池收集处置管理细则(试行)》,从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大执法监管、加大防控措施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4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电动自行车拆解回收环节工作推进措施。目前我区有51家电动自行车经销户,已建立了经销户清单,为专项检查提供了依据。

(5)针对“环保执法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年度项目实施清单,对城市防水排涝、黄草墩蓄水池等4个超长期国债项目、重要民生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领着办、帮着办,完成环评审批项目19个,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并及时公示公开。二是加强对辖区13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执法监管,对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督促责任主体按要求整改。并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开展回查回访,收集整改材料,督促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形成整改工作闭环。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起罚款76.8万元。

(6)针对“对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数据质量监督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执法队员参加吴忠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交流活动,将日常执法工作与练兵比武活动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1次,合格率100%。二是通过参加吴忠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交叉执法等工作,促使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指导,严格按照填写规范录入表单内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7)针对“互联网+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联合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各项减排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吴忠市交叉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先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企业等专项检查,不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巡查,印发督查通报2期、提醒函2期,要求在建工地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

3.落实改革任务主动意识不强,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不力。

(8)针对“排污权改革任务未持续跟进”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紧密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工作,保持步调一致,步骤规范。二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参加排污权改革专题培训交流会,通过讲解交易流程、分享首笔排污权交易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思想,凝聚改革共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排污权四本台账动态更新管理机制,结合项目环评审批,督促4个排污项目依法做好排污权交易,已完成2笔3688.05元。对梳理出排污权抵押融资意向企业,及时跟进对接金融机构实现贷款,力促企业将无形“排污权”转化为有形“资产”。

(9)针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及调查取证的培训管理,坚决保障执法严肃性、公正性、合法性,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执法工作要点及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吴忠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聚焦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垃圾倾倒、非法采砂、破坏耕地等环境违法案件,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案件筛查工作。截止目前,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起罚款76.5万元。

(10)针对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各乡镇(街道)等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新建项目实施情况,梳理环评办理情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梳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2个。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企业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3起。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

(11)针对“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对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在线监测设备备案手续,补充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相关信息,并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2)针对“信访矛盾纠纷隐患处置不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包案责任、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推进信访工作格局。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重点治理内容,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限定化解时限,全面提升信访积案化解质效。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2件,办结率100%,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按照《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制(试行)》要求,坚持“事要解决、案要办结”的原则,加大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疑难重点案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介入,避免问题发酵,引发社会矛盾。目前暂无此类情况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3)针对“党支部书记未听取班子成员和主要岗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讲廉政党课”等问题。一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要点。巡察整改以来,党支部书记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3次6人次,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轮流讲党课4人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3次,对《条例》开展阐释1次、进行专题辅导2次。开展交流研讨2次、“典型案例大家谈”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失守的防线》《迷惘之省》等2次,同时旁听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4人次。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次、到监管场所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1次1人次。通过此次巡察整改使党风廉政工作更加规范,学习教育形式更加多样,党员警示教育更加频繁。

6.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14)针对“重点岗位管理宽松”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召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1名正式干部负责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办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台账,共排查出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队室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干部之间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截止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3次27人次。

(15)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凡涉及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分局局务会议和市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资金安全使用。二是今年以来组织实施红柳沟(城区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正在建设配套附属工程;红柳沟(滚新公路—盐兴公路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正在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续建完成柳泉村柳泉组、兴旺村、河水村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红寺堡镇和兴村、大河乡龙源村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在挂网招标。

(16)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纳入局务会、干部理论学习会等学习内容,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认真遵守财务制度。二是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确保合理合规。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等相关制度,对车辆维修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建立自查检查台账,截至目前,自查问题6条,完成整改6条。

7.工作作风转变还有差距。

(17)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建立项目“一对一”服务机制和环评服务台账,对城市防水排涝、黄草墩蓄水池等4个超长期国债项目、重要民生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领着办、帮着办,完成环评审批项目22个,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二是安排业务骨干围绕安全生产、畜禽养殖、排污权改革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4期,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企业提升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5场次,参加1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7000份,进一步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18)针对“求真务实精神有所弱化”的问题。一是聚焦日常执法检查具体问题和实际案卷深入剖析,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同时对执法文书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执法证号、类别、日期等方面内容,未发现类似错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案卷讨论会2次。二是以局周一干部理论学习会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干部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23次,安排专题研讨9次,撰写研讨材料30余份,心得体会36份,并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目前所有提交的心得体会均不存在错误表述。

(19)针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办、谁主管”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压紧压实主管主办工作责任。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核校,切实提升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内容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今年以来共发布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水质监测等公开信息26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8.领导班子建设有待提升。

(20)针对“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共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等18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二是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按时调度相关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5场次,参加1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7000份。

(21)针对“项目谋划思路不够靠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做到按程序推进,并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务相关方面文件列入干部理论学习会、局务会议等学习内容,不定时做好提醒。二是积极对接厅局共谋划2024年储备项目8个,其中污水管网项目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2个。三是组织实施宁夏近年来第一个河湖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红柳沟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建设配套附属工程。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统筹党建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相互促进,理论武装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凝聚力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较好发挥了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二是局党支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及互相批评环节共提出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意见建议5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对支部提出意见3条,党员之间提出批评意见8条,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流程,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用好用活,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3)针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党员大会、局务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二是修订完善了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项目、财务及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定期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分管领导和执法队负责同志分别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查,认真分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9.机关党建还有弱项。

(24)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够紧、指导检查不够细”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纳入会议学习内容,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建研究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在第8次支委会上对2024年团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接相关工作并更新团支部信息。  

(25)针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还需夯实”的问题。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抓手,以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交流活动为契机,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中去,实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今年以来召开支委会会议10次。二是制定了《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2024年度主题党日工作计划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今年以来,未出现过此类情况。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0.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

(26)针对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束后未组织“回头看”,同类同质问题依旧存在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共提交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学习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13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等18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二是以第三轮自治区环保督察为契机,对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整改及环保反馈问题由各牵头部门逐一进行“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转办件16件,现已全部办结并销号;反馈的问题16项,已完成整改11项,2024年5项整改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推进。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区的29项整改任务以及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我区的16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整改到位,不反弹、不反复。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对各牵头部门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消极应对、敷衍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契机,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整改落实,促进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意见反馈邮箱:hsphbfj@163.com

邮寄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燕然北路政府综合大楼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751999(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对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24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