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督查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等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宁政督函﹝2018﹞15号)要求,现将我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借助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债务系统,全面掌握债务信息,利用债务率等相关指标,来分析我区债务总体举债规模及还本付息情况。政府债务的化解要靠稳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我区按照“强化收入征管,广培财源,拓宽偿债资金来源”的思路,狠抓增收节支。加大对各重要税源的监管,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制定清偿时限,将需偿还的政府性债务,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等,多渠道安排专项偿债资金。扎实开展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成立了红寺堡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非融资性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对象的风险排查,形成了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合力。今年以来我区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2.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情况
(1)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对行业部门核查反馈的9000余条问题数据逐一核实,确保系统数据精准。针对9个深度贫困村脱贫难度大的实际,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标准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脱贫措施精准。技能培训已完成招标工作和中标学校的考察工作,目前正在签订协议,组织开班,实用技术培训已完成400人;培育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共14家,目前正在申报中;致富带头人计划培训210人,已培训150人
(2)着力完善基础设施。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划项目78个,概算投资6.3亿元,计划2018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3.6亿元。其中:贫困村水利设施项目26个,目前开工建设8个,等待招投标程序2个,其余正在办理前期批复手续等工作。贫困村硬化路工程4个,目前第一批农村公路项目开始路基铺装工程,第二批硬化路项目于开始招标,2018年40个贫困村道路硬化全覆盖,24个一般贫困村计划年底完善道路硬化。危房改造项目,计划2018年完成改造1216户,目前已改造或加固200户,涉及建档立卡户120户。
(3)全面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我区共有9个深度贫困村,包括红寺堡镇弘德村、同原村,太阳山镇田原村,大河乡龙源村、石坡子村、乌沙塘村,新庄集乡新集村、红川村,柳泉乡羊坊滩村,有建档立卡户4580户19318人,已脱贫1091户4843人、未脱贫3489户14475人。
(4)凝聚帮扶工作合力。针对我区帮扶干部不足问题,协调吴忠市选派1361名干部结对帮扶,成立马渠、鲁家窑、节灌站三个“十二五”生态移民安置区工作组,按照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要求,配齐配强驻村帮扶力量。全面落实“百企帮百村”,积极对接自治区安排8家企业结对帮扶,争取国家烟草专卖局帮扶资金1000万元,争取闽宁帮扶资金1860万元。制定下发了《红寺堡区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工作会议落实方案》,正在制定闽宁项目库。积极对接自治区8家帮扶企业帮扶我区深度贫困村,已初步达成意向。
(5)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明确10个方面35条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3.污染防治工作
(1)推进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环保部西北督察局、自治区环保厅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验收试用。二是推动贺兰山东麓十五家葡萄酒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目前15家葡萄酒庄已全部建设完成了三级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2家已通过环保验收,3家因未生产而无法进行环保验收,但均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对2015年以来红寺堡区新建4台20蒸吨燃煤锅炉进行整改。目前4台锅炉已全部整改到位。红寺堡区供暖公司20蒸吨锅炉已安装脱硫除尘设备和在线监测设施。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计划调整红寺堡区沙泉饮用水水源地,目前正在聘请专家编制《红寺堡区沙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和《红寺堡区鲁家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并已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红寺堡区饮用水水源地的请示》报送吴忠市人民政府。五是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科学划分了“三级网格”,目前正在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办上报网格化分管领导,每个行政村、社区上报网格化监管员。
(2)开展红寺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红寺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红寺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制定了红寺堡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路线图。确定了红寺堡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目前已对红寺堡区生活源锅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入户普查。
(3)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寺堡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红寺堡区2018年环保工作计划》《红寺堡区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清单》,明确了全年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压实了部门责任,明确了步骤措施,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是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煤炭消耗只减不增,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锅炉。继续对燃煤锅炉进行高效除尘、脱硫升级改造,确保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三是强化面源污染管控,防治城市大气污染。要求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通过建筑工地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途径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减少施工引发的扬尘污染。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利用“爱国卫生日”等活动,每月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居民小区等开展城乡大扫除活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投资363.3万元购买环卫设施,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四是加强裸露地面和堆场扬尘控制。严禁在城市建成区空地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对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地采取绿化、硬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基本消除斑秃现象。要求建成区煤炭销售点对煤炭进行遮盖,加大城乡结合部及扬尘易发区绿化管控力度,多余绿化用土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洒。五是综合整治秸秆焚烧。建立秸秆焚烧长效机制,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禁止焚烧秸秆和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积极推广秸秆生物发酵技术,引导群众开展秸秆有效利用。
(4)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受理和回复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12369”环保热线,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进行审批,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严重的、工艺淘汰落后的项目落户红寺堡区。
(5)加大“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根据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红寺堡区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了 “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红寺堡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清查小组,在环保部2015-2016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动态遥感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查自然保护区内所有人类活动点位,建立保护区人类活动清单。强化整治措施,整治彻底到位。
(6)治理全面农村人居环境。一是聚焦乡村振兴发展。计划实施弘德、同原等美丽乡村10个,目前已完成投资232万元;住建厅共下达我区危房改造任务1030户,目前已建成220户;住建厅下达我区试点改厕任务361户,目前已建成10户。二是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督查力度,采取“月考核、季通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模式对各乡镇严格实行考核。农村环卫服务外包取得实质化进展,已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和招标,正在对接签订合同。
(7)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区的10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征收协议签订430套,在棚改全过程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评估机构、测绘丈量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接受棚改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阳光运行。
(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2018年红寺堡区确定重点建设项目50个,其中:新建项目34个、续建16个,年度计划总投资72.84亿元。截至目前,16个续建项目中除罗山通用机场项目因自动化退出不能按期开工外,其余均已复工建设。
1.自治区六十大庆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11月,自治区教育厅批复《红寺堡教育局关于设立红寺堡区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同意筹备设立红寺堡区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名称定为“红寺堡区职业教育中心”,性质为公办职业教育学校,办学类型为职业高中,地址位于红寺堡区法院西侧,即民族街以南,弘德街以北,丹霞路以西,康济路以东。项目规划用地84040平方米(合126亩),总建筑面积31122平方米,其中:实训楼1栋10680平方米、2栋教学楼3936平方米、2栋宿舍楼7260平方米、餐厅浴室3144平方米、2栋实训车间4660平方米、看台及厕所1200平方米、门房、配电室24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规划总投资1.3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700,地方配套资金7100万元。设计规模为30个教学班,在校生1500人全寄宿。专业设置8个,其中: 特色专业2个(葡萄酒产业文化、汽车维修与应用)、重点专业6个(设施农业、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酒店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机电技术应用),该项目被自治区确定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
红寺堡区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8月公开招投标,附属工程于2018年2月公开招投标。截至目前,实训楼、教学楼、宿舍楼、餐厅浴室、实训车间已主体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室外大门、门房、围墙、校园硬化等附属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8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红寺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充分就业,依靠技能脱贫,落实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
红寺堡区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6700万元,已支付资金5138.244万元。
2.市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我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25个,其中7个续建项目,18个新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1.26亿元。目前,续建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红寺堡区金庄子水库项目、新疆特变电工光伏配套产业项目、红寺堡区阅未来项目、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工程、红寺堡区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红寺堡区2017年幼儿园7个项目已复工建设。新建项目中已开工项目8个,华景六盘金街二期正在主体施工;2018年农村公路项目招标已完成,准备进场;红寺堡区团结村、南源村、红塔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土地平整渠系配套;慈善大道至G338连接线公路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土方、路基、涵洞施工;嘉祥晨旭玻璃制品生产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年产25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现已完成平整场平、围墙基础、门房主体建设等,正在做围墙护栏;红寺堡区现代纺织扶贫项目已完成防火墙基础、餐厅基础浇筑等,正在进行支模浇筑南附房二层圈梁、空调风管施工;年产5万吨多酶肽生物饲料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施工图设计等,正在进行厂区地平硬化,混凝土养护等工作。未开工项目10个,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红寺堡苏家梁风电项目、三峡新能源吴忠发电有限公司吴忠风电项目正在办理土地预审、环评、规划;红寺堡区盐碱化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区红柳沟新庄集段沟道综合治理项目、红寺堡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组织评审;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庄集风电项目、红寺堡区2018年薄改项目正在组织施工招标;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工房扩建项目已完成图审、招标预算,正在办理规划手续;清水河红寺堡区段沟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同中宁县协调共同治理事宜;红寺堡区第五小学教学楼已完成选址意见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勘测定界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土地划拨书。
3.区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区级重点项目25个,其中新建项目16个,续建项目9个,年度计划投资21.59亿元。目前,续建项目中卫至吴忠城际高铁红寺堡段项目、红寺堡区千村电商工程、姚美加气加油综合服务中心、红寺堡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S304线惠安堡至红寺堡段改扩建工程、甜水河太阳山镇段沟道治理工程、2017年红寺堡区龙源村周圈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红寺堡区团结商业广场建设等8个项目已复工建设。新建项目中已开工项目4个,红寺堡黑毛驴繁育基地项目已完成办公楼基础施工、1-12号圈棚的主体施工;红寺堡区西川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红寺堡区棚膜地膜滴灌带生产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现已投产;红寺堡区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正在基础回填,下一步进行主体施工。未开工项目12个,罗山福邸二期综合楼建设项目、红寺堡盛世佳园商住楼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已批,正在办理质量安全报建;红寺堡区交通物流园建设项目、红寺堡区建材市场项目规划已完成,正在招商;红寺堡区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红寺堡区第四中学教学综合楼前期手续已完成,正在挂网招标;十二五生态移民草蓄产业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规划选址、规划审批、土地预审,正在招标控制价审计;红寺堡区德水街(红沟大桥-康济路及太阳山路-东环路)改造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选址和环评办理,目前项目无资金来源,无法实施;红寺堡区柳泉水源地保护工程已完成方案编制、环境整治,正在协调建设用地,编制采购控制价;红寺堡区德水街(太阳山路—太中银铁路)污水管道工程已完成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手续,正在办理图纸审查;S304线治超站项目交通厅实施,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自治区发改委正在批初步设计;红寺堡区节能门窗集成材料生产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环评、备案等,目前正在落实新增生产线相关事宜,计划于7月份完成安装。
(三)招商引资情况。
1.签约项目实施情况。今年以来,红寺堡区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经济的突破口和主要引擎,以园区为载体,以项目为抓手,立足资源和区域优势,围绕特色和重点突破,共组织招商引资小分队先后赴山东、北京等地外出招商3次,累计洽谈项目8个(产业融合区项目、产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桃产业项目、服装制造项目、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项目、红寺堡区汽车物流园项目、红寺堡区建材市场项目、汽车4S店项目),计划投资额38亿元。目前已签约项目1个(建材集团产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总投资9亿元。计划于6月开工,主要建设5000t/d水泥生产线、生产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
2.招商引资项目情况。今年1-4月份,红寺堡区实施招商引资开工建设项目12个,协议引资额94.9亿元,预计实现到位资金15.09亿元(新建项目8个,预计到位资金10.2亿元;续建项目4个,预计到位资金4.89亿元),完成吴忠市下达85亿元招商任务的17.8%。
(四)财政资金落实情况。
为了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不断强化措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让社会公众了解最新的财政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及时保障重点支持。督查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脱贫攻坚难度较大。一是建档立卡户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今年共建立风险补偿金和担保基金9000万元,各金融机构为防控风险,依然在风险补偿金之外,要求贫困户提供三户联保,非恶意黑名单的释放和贷款人年龄限制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各金融机构2017年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中未按照基准利率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达9000余万元。二是“十二五”生态移民产业发展比较单一。受土地、水资源等因素制约,发展种植、养殖特色产业的持续性不强,发展后劲不足,贫困户收入来源单一,稳定增收难度大。同时,因我区地方财力薄弱,实施普惠+特惠政策缺少更多资金支持,解决区域性脱贫问题难度大。三是单双老户比重大,脱贫困难较大。建档立卡之前,农户“拆户、分户”现象比较突出,现有贫困户中60岁以上“单双老户”比重较大,因缺少劳动力和稳定收入,这部分特殊群体如期脱贫任务艰巨。四是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政策引领和思想教育不到位,导致一些群众自我发展意愿不强,争当贫困户,低保户,抢戴贫困帽现象突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够,有的贫困户干脆“坐在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养懒汉苗头,导致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二)环境整治任务艰巨。针对各级督察组反馈环保问题,我区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措施时限,积极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部分问题还未彻底整改到位。2018年大气、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已全面展开,但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还不够完善;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还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批先建”、“未批先试”、“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招商引资进展缓慢。一是投资建设进度缓慢。企业因缺乏资金、手续办理时间长、无指标等问题,投资建设进度缓慢。玻璃制品生产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周期长,中和岳润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因无光伏指标未下达而停工,致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低。2.招商任务欠账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受大环境影响,因地处西部的区位劣势,招商难度大,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越来越小。同时部分单位对招商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招商方式方法单一,抓大又抓小的招商氛围未形成。
(四)隐形债务规模较大。一是至今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债务风险,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特别是有的建设项目缺乏统筹规划,没有充分考虑政府的还款能力。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思想还不解放。对财税体制改革不够重视,没有很好地挖掘自身财政潜力,没有从体制机制改革上寻找突破口,思想还停留在问上级要钱要项目。
三、下阶段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一是严抓主责主业,坚决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压倒一切的“一号工程”,突出问题导向,制定精准脱贫计划,将脱贫任务倒排到周、月、季,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完善问责办法,扎实做好扶贫工作组、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的管理考核,加大帮扶责任人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户。二是紧盯脱贫标准,奋力打好精准施策组合拳。把落实扶贫政策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度和贫困户的满意度。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添产业扶贫动力,增强金融扶贫成效,深化教育扶贫效果,推进健康扶贫实施,凝聚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一是全力推进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环保部西北督察局、自治区环保厅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我区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有关文件、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中水回收设施建设进度,规范葡萄酒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二是深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红寺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6月底前建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7月份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等入户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三是大力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实现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煤质管控,强化散煤治理,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整治城市道路、建筑施工和采矿区扬尘污染,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四是持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用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高效。
(三)加快推进招商引资。一是抓招商。充分发挥我区三大主导产业、企业人脉等优势,精准产业定位,在京津冀、上海等地召开招商推介会,同时运用“以商招商”“以情招商”“互联网+招商”等方式,引进围绕3+X产业的包装、销售、全域旅游等项目,特别是紧盯新疆特变电、德州恒丰、正大集团等知名企业,努力做到招一商引一串,力促有意向的正大集团桃产业、汽车物流园、建材市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展销中心等项目签约落地,争取汽车物流园、建材市场两个专业市场开工建设,并于年底开业运营。二是抓开工。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紧盯签约落地的罗山宾馆重组改装、嘉祥晨旭玻璃制品、富阳工贸黄花菜加工、生物质沼气发电及新能源综合利用、产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兴民纺纱、新疆特变电新能源装备制造、壹加壹饲料加工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指定专人跟踪对接,协调解决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促使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三是抓服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企在业融资、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困难,做好“保姆式”服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降成本30条”“专精特新”、各种扶持奖励等政策,并争取更多扶持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加快推进债务化解。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预算,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大力缩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从严控制公务运行等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加大债券置换力度,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对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逐步进行置换。三是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逐步消化政府存量债务和隐形债务。编制年度预算时,优先考虑到期债务本息资金需求,即时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和隐形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四是杜绝新的隐形债务的发生。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隐形债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95号)文件精神,坚决制止新的隐形债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