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驻红单位:
根据《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为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谭兴玲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 焜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温丽娟 组织部副部长
姚一凡 宣传部副部长
高建斌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国文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文虎 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杨金花 教育局局长
李宗贤 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力海 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 青 民政局局长
王 毅 司法局局长
马亚群 财政局局长
马 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彦俊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浦彦卿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军保 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光亚 水务局局长
王 琳 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耀忠 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高爱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贯举 审计局局长
虎治亮 林业局局长
吕振中 扶贫办主任
汤 洪 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成虎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石 强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马志强 安监局局长
李思杨 税务局局长
蔡金玉 红寺堡镇镇长
马广步 太阳山镇镇长
张怀力 新庄集乡乡长
马 军 大河乡乡长
郑慧玲 柳泉乡乡长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组织部:抓好干部任前公示、干部管理和党组织建设情况公开;负责制订实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纳入全区公务员培训计划。
宣传部:负责指导推动、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分析预测、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项目推进等信息及相关政策公开;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统筹推进“信用宁夏”平台建设,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PPP相关信息;公开消费市场和新兴产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消费情况、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
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各学校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制定学校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级教育机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结果;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解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公开随迁子女入学信息。
民族宗教局:负责重大民族宗教政策的信息解读和公开。
公安分局:做好全区人口信息的统计数据,全区公共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警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户籍管理等方面信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民政局:公开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公开、解读全区社会救助(特别是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医疗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方面)、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信息;做好减灾救灾政策及救助流程;定期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灾情信息、预警信息、应急预案等情况。
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司法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司法系统的预、决算和重大立项,法律援助、律师失信惩戒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并指导下级财政足额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政府网站更新改造、设备购置等经费预算;解读市场及企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公开、解读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实时更新、指导、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精准扶贫和涉农资金来源、用途等情况;公开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及时更新;指导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国有资本运营、监管制度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订实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指导、解读全区工资收入分配、人事管理、就业管理等相关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全区社会保险政策等信息公开,编制发布年度情况报告;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发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发布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
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治、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执行情况;推进全区土地征收(征地批复、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公开企业用地用矿等信息;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依法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公开并解读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国家、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全区重点区域及城区空气质量信息、全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自然生态防治领域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减排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发布、解读和措施执行情况。
交通运输局:负责国家和区公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区域交通运输枢纽规划,道路运输现场监管结果;负责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区财政性资金安排;负责公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情况;负责交通重大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公开清理规范降低物流成本等信息。
水务局:负责国家和区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河长名单、工作推进落实等信息;公开河湖水库分级名录、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及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情况;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
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公开现代农业等重大项目审核、实施过程、稽查计划、专项稽查等信息;公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主要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强农惠农政策;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信息。
文化和体育旅游局: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制定的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开全区文化事业和旅游的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开全区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建设、知识产权等信息;负责旅游工作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公开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器材及耗材采购、二类疫苗采购等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建立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公开医疗机构院务工作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负责推进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政务公开,指导健全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
审计局:负责本级审计并指导下级审计依法公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公告专栏;公开及解读除涉密外的审计结果报告;公开区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报告;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
林业局:负责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开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法规、规章;负责全区造林绿化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负责全区林下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林业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公开林权等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相关信息。
扶贫办:公开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展情况等实施过程、稽查计划、专项稽查进展情况;公开、解读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相关政策。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等;公开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推进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开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违法行为监管等信息;公开消费者诉求数据结果和消费提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依法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医药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含违规企业“黑名单”)及“四品一械”监管等信息;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行动信息。
综合执法局:公开重大项目审核、实施过程、稽查计划、专项稽查等信息;公开碳排放权、排污权相关信息;指导供热、物业等公共事业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城区保洁等信息公开。
安监局:及时公开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信息;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许可证方面相关信息;综合协调应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信息公开;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等信息,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台账信息公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劳动、医保、社保政策和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工业和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本单位公开有关制度;公开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开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经济合作工作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全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有关牵头任务;加快推进智慧宁夏“政务云”建设;全面梳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
税务局:公开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要素成本信息;公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方法、改革进展及成效信息;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的舆情。
各乡镇:公开本单位承接上级政府的相关工作;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
政务公开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宣传、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职责分工,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定期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准备、核查、完善和整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各类公开工作,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采取随机督查的方式进行抽验,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季度效能目标考核。
(二)各成员单位未按职责分工正常开展工作,放区、市专项督查考核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该单项考核年度实行“一票否决”。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