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兑现红寺堡区2020年度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的函》(红自然资函〔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乡洪沟滩村2003年退耕还生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抚育资金范畴,具体如下:
一、补助资金兑现范围
洪沟滩村2003年退耕还林合格保存面积。
二、补助资金兑现标准
(一)洪沟滩村2003年到期退耕还生态林30133.2亩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助标准为16元/亩(2020年度)。
(二)洪沟滩村2003年到期退耕还生态林30133.2亩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20元/亩(2020年度)。
经乡林业站审核,2003年洪沟滩村退耕还生态林涉及农户1128户30133.2亩,共计补助资金108.4795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6.15-6.2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或到新庄集乡林业站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953-5096235
附:新庄集乡洪沟滩村2003年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示花名册(2020年度)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