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闽宁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深入论证,现结合红寺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度总体稳定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完成2024年度闽宁协作任务需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一)资金来源。闽宁协作资金是指福建省级财政安排我区开展闽宁协作工作的财政资金。
(二)使用方向。闽宁协作资金主要用于闽宁产业协作(壮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村集体经济、支持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和闽宁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闽籍企业发展等)、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稳岗就业、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帮扶村、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建设、拓展闽宁消费帮扶协作等方面。
三、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任务分工
计划实施产业发展、就业、乡村建设、巩固三保障等18个项目,总投资6893.24万元,其中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4个,投入资金1154.28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投入资金1779.5万元;产业配套设施类项目2个,投入资金2820.54万元;就业类项目4个,投入资金356.24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3个,投入资金782.68万元。
(一)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
1.太阳山镇买河村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49.42万。一是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保鲜预冷库、凉棚轻钢厂房、杀青房等,采购叉车、拖车等黄花菜配套设施设备。二是村级环境整治:产业路硬化、人行道铺装等配套设施。三是配套室外水电设施。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新庄集乡东川村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68.85万元。新建农特产储存库272.16平方米,农特产分拣库681.67平方米,配套外围安全防护措施145米、大门6米,混凝土硬化2820.64平方米、三堆清理及土方平整5528立方米,闽宁帮扶元素节点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及室外电气工程。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3.红寺堡镇光彩村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62.01万元。新建847.55平米仓储大棚一座,室内水电安装工程,电气外网及室外给排水管网安装,维修原有房屋459.2平米,绿科组村部改造成电商直播带货基地,并配备相关直播设备等;对光彩村一条破损巷道进行改造提升全长358.16米,人行道铺设828.5平米,人居环境空间整治4970平米等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4.红寺堡镇便民辅助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74万元,一是在光彩村新建一条便民辅助道路,道路全长1558.195m,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沥青混凝土路面,并配套沿线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等;二是在团结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安装户外垃圾桶200个;三是在振兴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破除恢复混凝土路面100平方米,培土路肩25平方米;四是在玉池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安装户外分类垃圾箱20个,更换破损U型渠60米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二)产业发展项目
5.红寺堡区酿酒葡萄保价收购补贴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对葡萄酒企业收购我区农户自种酿酒葡萄,当酿酒葡萄市场价格低于4.5元/公斤,按照5.5元/公斤及以上的价格进行收购,对收购企业按照不高于2元/公斤给予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6.新庄集乡杨柳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2亿,其中1294.5万为闽宁协作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分拣存储库3300平米,9.8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等。
责任单位:新庄集乡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7.红寺堡区农特产品扶持发展补贴项目,计划投资230万元。一是对在宁夏以外举办农特产品各类宣传推介会,须由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等单位负责或委托第三方承担宣传推介会、广告服务等相关内容,按照宣传推介会规模给予每场次的会务费用和简餐费用进行定向补贴。在各电商平台上对红寺堡区葡萄酒进行推广、推流宣传,按照推广、推流宣传的实际投入费用给予补贴。二是鼓励区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通过线上线下销售红寺堡区葡萄酒、黄花菜、枸杞、牛羊肉为主的农特产品,对年销售额给予相应补贴。三是区内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销售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在本区域内发往宁夏以外的农特产品大宗物流和快递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运费补贴。
责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8.太阳山镇黄花酱加工设备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采购黄花酱设备一套(含蒸汽锅炉1套、空压机组1套、水处理机组、冷冻库、冷藏库、去皮机、斩拌机、夹层锅、电热炒锅、灌装封口机(瓶装)、全自动杀菌釜(侧喷淋)、必要的检测检验设备等),对黄花菜进行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责任单位:太阳山镇
完成时限:2024年8月
9.“忘忧草”残疾人之家加工车间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资55万元,为“忘忧草”残疾人之家加工车间购置用于牛羊肉臊子、鲜面系列产品加工包装的斩拌机、喷码机、真空和面机、熟化机、轧片机组等设备。项目完成后解决一部分残疾人和脱贫户、低保户等人群就业问题。
责任单位:残联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10.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835.54万元。新建1座长120.48m宽48.48m面积5840.87㎡,高14.80m的一层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1.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安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86万元,其中闽宁资金985万元。对创业园29栋厂房的给排水、消防管网、消防栓等配套设施重新布设更换;对创业园9栋厂房墙体裂缝、地基沉降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对创业园6栋厂房墙体裂缝问题做局部修缮处理;对创业园A区无维修价值的2栋厂房进行安全警戒;对创业园B区无维修价值的2栋厂房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四)就业培训类项目
12.红寺堡区基层干部培训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依托红寺堡区委党校、乡镇党校、红寺堡区乡村振兴学院等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干部、产业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乡村骨干队伍在基层治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3.红寺堡区区域转移就业交通补贴项目,计划投资181.24万元。红寺堡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跨县、跨省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奖补,6个月以上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奖补。其中红寺堡镇30万元,太阳山镇10万元,大河乡70万元,新庄集乡51.24万元,柳泉乡20万元。
责任单位: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4.闽宁劳务协作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一是闽宁劳务协作。为深化闽宁劳务协作,组织闽宁两地企业、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劳务工作人员等开展相互交流洽谈,举办闽宁劳务协作招聘活动,促进红寺堡区劳动力就业增收;二是红寺堡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监测就业补贴。对红寺堡区建设运行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企业用工补助政策支持;三是红寺堡区赴闽补贴。红寺堡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赴闽就业给予相应补贴;四是一次性电商创业补贴。对红寺堡区脱贫户、监测户注册抖音、快手小店,正常经营的给予相应补贴;五是基层促进就业相关人员培训。对红寺堡区就业网格员,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等促进就业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在自治区内开展培训班,共培训200人,带动红寺堡区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增加群众务工收入;六是红寺堡区电商技能培训。红寺堡区葡萄酒、黄花菜、枸杞等特色产业企业销售人员、红寺堡区电商从业人员、有意向从事电商产业的高校毕业生等进行培训,在自治区内开展一期培训班,每期培训50人,促进红寺堡区电商行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15.2024年闽宁协作助力科技创新培训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围绕“东西部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四个方面,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会、人才技术交流、科技企业梯次培育、科技平台培育认定、R&D投入纳统等3期培训,全面提升红寺堡区科技创新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局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五)巩固三保障成果类
16.红寺堡区罗山中学组团式帮扶教育管理能力与教学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269.68万元。一是强化教师综合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双向发力,邀请教育教学教研专家到罗山中学开展“问诊式”专家指导;二是建设中学攀岩基地,帮助罗山中学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搭建平台,加强特长生的培养,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提供精准帮扶;三是建设机器人科创教育基地,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规范化水平和学生科学素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能力全面实现提高,着力提升“组团式”帮扶工作成效;四是为落实“组团式”帮扶工作任务,推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建设教师成长进阶数字化管理平台;五是就餐环境提升改造,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的硬件设施,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进一步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教育局(罗山中学)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7.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组团式帮扶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128万元。一是2024年“闽宁协作”交流学习培训,提高学校各级骨干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中层干部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二是补齐学校环境育人短板,新建室外篮球、排球和乒乓球场地3900㎡。
责任单位:教育局(职业技术学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8.红寺堡区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385万元。一是消化内科能力提升项目:(1)轮流选派业务骨干到福建和宁夏对口帮扶医院进修、培训学习;(2)邀请福建和宁夏对口帮扶医院专家到本院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消化内科医疗技术水平;(3)配齐临床科室急需的医疗救治设备。二是无纸化病案管理:(1)选派信息科骨干到福建和宁夏对口帮扶医院进修学习无纸化病案管理,推进本院信息化建设进程。(2)引进福建对口帮扶医院信息技术人员来我院开展医院信息化管理技能培训,提升病案精细化管理能力。(3)完善和配置无纸化病案管理系统一套。三是泌尿外科救治和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能力提升:(1)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配齐体检中心急需的医疗设备。(2)泌尿外科救治能力提升,补齐设备不足短板,配套外科手术器械。(3)加强人才培养,借助“组团式”帮扶医疗资源,选派业务骨干到福建和宁夏对口帮扶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引进福建对口帮扶医院专家来我院开展泌尿外科手术示教。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五落实”(领导、责任、人员、项目、措施)的工作要求,集中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确保项目任务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项目管理,广泛接受监督。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机制,做到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分离,内部检查和社会监督审计相结合,实现安排科学合理、审批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安全快捷。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区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监管,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和资金使用规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实施项目在区、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对不按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落实项目的,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责任。
(三)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资金支付。各乡镇、部门(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专户管理,项目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入库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完整、项目绩效申报及评价完整、档案资料齐全。项目资金要按工程进度进行兑付,11月底前支付率达到95%以上。
(四)精准考核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完成后以正式文件申请县(区)级竣工验收。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保障验收质量,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切实发挥效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注重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红寺堡区2024年调整闽宁协作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