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纪委为红寺堡区一级行政单位,现有编制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2人。我委设有9个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派出纪检监察组、第二派出纪检监察组、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
二、单位主要职责分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
法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委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风
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
协调反腐败工作和纠风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
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处分权限决定或者取消对党
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
的控告、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保障党员权利。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支出总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3.014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0149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5130.5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821.7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11.36元、住房保障支出254685.42元。
二、关于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413.014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
人员经费232.8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20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30万元。
三、关于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制度,力减三公经费。
四、关于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寺堡区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