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张凤林等46名同志为卫生监督
协管员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近期由于卫生计生系统机构和人员的变动,我区乡镇行政区域又重新划分,各乡镇及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也进行了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农村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聘请下列人员为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及职责聘任如下:
一、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18人)
张凤林 大河乡卫生院协管员
张永进 大河乡卫生院协管员
何 瑛 大河乡卫生院协管员
刘雪晴 新庄集乡卫生院协管员
刘 娟 新庄集乡卫生院协管员
马亚萍 新庄集乡卫生院协管员
马学峰 柳泉乡卫生院协管员
张 悦 柳泉乡卫生院协管员
马六九 红寺堡镇卫生院协管员
张晓莉 振兴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单长婧 振兴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王 莉 创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赵建宁 创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马启福 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康彦菊 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台凡玲 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马礼堂 鲁家窑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张金霞 鲁家窑卫生服务站协管员
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26人)
马会明 红寺堡镇富祥村卫生室协管员
马 龙 红寺堡镇团结村卫生室协管员
张宏军 红寺堡镇希望村卫生室协管员
张文元 红寺堡镇红关村卫生室协管员
曹治安 红寺堡镇朝阳第一村卫生室协管员
马焱垚 大河乡河西村卫生室协管员
杨晓兰 大河乡田家湾村卫生室协管员
马少峰 大河乡香园村卫生室协管员
马建华 大河乡平岭子村卫生室协管员
岳小花 大河乡石炭沟村卫生室协管员
冯 婷 新庄集乡白墩村第二卫生室协管员
万 兵 新庄集乡红川村卫生室协管员
万志恩 新庄集乡红川村卫生室协管员
杨振中 柳泉乡柳泉村卫生室协管员
聂亮金 柳泉乡沙泉村卫生室协管员
马生虎 柳泉乡新泉村卫生室协管员
邵艳丽 柳泉乡红塔村卫生室协管员
苏 平 太阳山镇买河村卫生室协管员
丁 鸿 太阳山镇塘坊梁村卫生室协管员
丁 鹏 太阳山镇田源村卫生室协管员
周洪福 太阳山镇周新村卫生室协管员
饶燕红 太阳山镇兴民村卫生室协管员
黑保才 太阳山镇红星村卫生室协管员
王晓玲 太阳山镇巴庄村卫生室协管员
冯 彪 太阳山镇白塔水村卫生室协管员
张永科 太阳山镇小泉村卫生室协管员
三、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2人)
余忠红 红寺堡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
虎占芳 红寺堡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
四、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7.完成卫生监督所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监督室,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片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掌握本片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
2.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指令性工作。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
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考核聘任制度,凡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申报,卫生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卫生监督协管员持有统一的卫生监督证件,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服务活动。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从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对调离卫生监督协管岗位的人员应及时将协管证交回本单位登记,并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原有的证件不再生效。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8日